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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享】如何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一)

时间:2021-08-05 08:46  审核人:徐吉存     点击量: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始资料,在收集整理监理竣工资料以及处理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合同争议等事项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分析和处理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取证的最原始、最基础的资料。监理日记载了监理工作的整体历程,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是监理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体现。现行监理规范中并未对监理日志如何记录作出具体的规定,目前同一个监理单位不同的监理机构记录监理日志的方法不尽相同,同一个监理机构不同的监理人员记录的监理日志也各不相同。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监理日志的作用、监理日志记录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理日志需要记录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希望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的监理日志记录提供帮助。

监理日志的作用

(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内容、方法、成果的重要体现;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查阅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进行了解和掌握。

(2)监理工程师通过调阅监理日志可以对一些重要事件进行准确溯源和调查,为建设工程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将监理日志中的相关数据、信息等进行汇总,能够为编制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提供依据。

(4)监理日志上关于“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和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以及对建设单位的重要建议等内容,是检查、评价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5)监理日志是记录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各方面工作的最原始、最基础的资料,因此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妥善保管好监理日志,特别是在发生有工期、费用索赔、工程结算的纠纷或法律诉讼的时候将成为最主要的证明资料。

目前监理日志记录的现状

根据笔者经历的不同监理工程项目,以及出外检查其他监理项目所掌握到的一些情况,总结出目前监理日志记录主要存在如下的问题:

1、监理日志记录人员不固定、填写不规范

有的监理项目一个标段只有一本监理日志,基本是土建方面的记录内容较多,安装及其他方面的内容涉及较少,由土建专监或监理员记录;有的监理项目一个标段所有监理人员根据个人负责的内容每人都进行记录;也有的监理项目按照专业不同进行分类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记录。

2、监理日志内容不全面、描述不够准确

在一些监理项目中,监理日志中存在记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的现象,仅记录天气、温度、施工进度等,未如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也有的把监理日志变成备忘录仅记录现场存在一些问题,无解决、处理的措施和结果;还有的把监理日志变成流水记录账本,一些比较重要的事件和信息未能体现出来。

3、监理日志记录的内容不详细、质量不高

在有的监理项目中,监理日志记录人员工作不够认真,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地反应出监理工作情况。如,有的日志上写“今日施工正常”“保温板进场”“今天浇筑混凝土”等,这样的监理日志完全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日志上写“今日施工正常”能否表示现场施工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都符合要求呢?笔者认为,只要现场有人员施工,或多或少基本都会存在的问题,基本都会有需要记录的事项。“保温板进场”这样的记录所表达的意思不清楚、不明确,并没有把保温板的生产厂家、保温板的规格、型号、数量记录清楚,也没有将进场的保温板质量控制资料以及进场验收情况反映出来。“今日浇筑混凝土”这样的记录未反应浇筑的开始、结束时间、浇筑的混凝土方量、混凝土的标号、浇筑的位置、试块抽取情况、塌落度抽测情况、浇筑混凝土旁站监理以及在浇筑过程中发生了哪些事件等情况。以上几种记录方法会给今后的资料的寻根溯源、查询工作时间逻辑关系带来困扰。

4、监理日志记录的专业不分、逻辑性不强

在有的监理项目中,监理日志记录人员分工不明确,记录内容不全面,不能与其他监理资料相对应,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监理工作的时间逻辑关系。如:有的监理日志上仅仅记录土建工程的监理情况,安装工程未安排专人进行记录,造成监理日志缺少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再比如:有的监理日志上记录的材料进场报验时间、工序报验时间、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审时间、例会召开时间、通知单下发时间等与相应资料上的时间对应不上、自相矛盾,违背了监理资料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给后期的资料收集、整理、查询带来诸多不便。

造成监理日志记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理工作尚未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要求。

  (2)因建设单位控制成本、随意降低监理费用,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只能低价中标,造成监理单位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

  (3)少数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范要求,未按合同、规范要求将相应的总监及相应监理人员配备到位,做到人证相符、在岗履职。还有的监理单位承揽到业务后才临时招收人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有些人员无上岗证书也未进行相关培训,连基础的监理知识都不具备,监理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监理工作难以连贯。

  (4)项目总监责任未落实到位,有的项目总监理业务能力不全面,理论知识更新不及时,协调工作艺术性不高,语言表达能不强,不能较好地组织、领导项目监理工作。有的项目总监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但身兼几个项目的总监,难免引起工作的疏漏和不到位。

  (5)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中未配备专业技术能力强、精通法律、管理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且监理人员大部分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或者是退休返聘人员,年富力强的中坚力量较少,人才梯队培养、建设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

  (6)有的监理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也未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对如何开展监理工作不甚了解,错误地理解为监理工作就是对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技术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同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安全员一样。

  (7)部分现场监理人员没有较强的责任感,到现场闲逛一圈就算巡视、检查完了,未深入到施工现场第一线,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均不清楚。

  (8)日常监理工作的安排无具体规划,当天的工作不能当天完成,监理日志演变成为“回忆录”,很多重要内容、事项未能记录下来。

来源:《建设监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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